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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异地就医政策最全操作指导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8548 次

淮安市已实现了和全国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住院费用、五种跨省门慢特试点病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了您能更好地体验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带来的便捷,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一、异地就医范围对象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淮安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淮安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淮安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五)其他临时外出人员(无材料人员):无法提供异地长期居住及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淮安市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一)经办机构窗口备案: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15分钟医保服务圈”站点窗口。

(二)“不见面”备案: 江苏医保云APP ②“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 的“医保大厅”  苏服办APP ④江苏政务服务网跨省就医备案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备案小程序备案。

(三)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我市有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为满足转诊条件和有转诊意愿的参保人进行备案。

三、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其他临时外出人员(无材料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一)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二)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时,医疗待遇会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如果参保人员符合长期居住(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以及转诊转院人员,为防止影响您就医结算待遇,请在备案时选择相对应的“备案类型”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