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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廉政提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2 浏览:2473 次

【市三院纪委】“五一”将至,请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规范服务,恪守《九项准则》,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守住底线、勿触红线,过好“廉节”关。市三院纪委祝您“五一”劳动节快乐!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过节礼品礼金、购物卡、券、支付凭证、各类电子礼品、高档烟酒以及土特产等,杜绝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管好“钱袋子”,绝不逾越“红线”;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以加班、值班等工作为由违规变相公款吃喝等活动.

3、严禁违规巧立因公出行名目,借机转化报销节假日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占用、换用、借用下属或其他单位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

5、严禁在值班备勤期间饮酒,严禁无故脱岗;

6、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红包和购物卡,或者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网购寄送等方式收钱收物;

7、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8、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严格遵守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落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制度,带头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黄赌毒以及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酒驾醉驾,牢牢守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纪法底线,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


相关纪律规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九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市三院监督电话:80833036,邮箱:hasydb@126.com。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83762658,80831680,邮箱:swjwhfb@163.com。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0831611,邮箱:hasjw17@163.com。